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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租赁合同的房屋拆迁赔偿

李* 安徽-宣城 合同效力咨询 2021.04.02 11:27:55 492人阅读

没有租赁合同的房屋拆迁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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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平说,20多年前,他向景区承包了一栋楼经营餐饮,随后还进行了装修。这栋楼正好处于景区的中心位置,一时间,阿平的餐饮店游客如织,生意非常好。其后几年,景区不断投入建设,游客大幅度增加,阿平的餐饮店已经难以适应需求了。他与景区商量后,自己投钱,在楼周围的空地进行扩建。景区同意阿平扩建,但钱得阿平自己出,且以后景区回收楼房时不予阿平补偿。阿平想不到的是,这两年来,景区管理不善,生意一落千丈,加上景区向银行借款没还,天天被债主上门催缴。景区难以经营下去,遂将整个景区的运作权转给第三方。而第三方看中了景区的优越地理位置,拟投资建房产,于是阿平扩建的房子在拆迁范围内。这下,阿平慌了,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获得补偿。黄有明: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姬海灌剿弑济鬼汐邯搂。如果景区是在城市规划区内,在景区内建设房屋就应取得行政规划部门的审批等一系列合法手续,所以,阿平所扩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还值得商榷,根据有关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一般不予补偿。因当初阿平扩建所承租的房屋是经景区同意的,且房屋扩建之后阿平依旧按期缴纳租金,景区方面也未提出异议,可认定景区方面已对阿平扩建房屋及承租扩建房屋一事予以认可。因景区难以继续经营下去,将整个景区的运作转给第三方,阿平扩建的房子被列入拆迁的范围,该行为直接导致阿平所承租并出资扩建用来商业经营的房屋因拆迁而无法继续经营,给阿平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阿平有权要求景区补偿自己的相应损失,包括:所租赁房屋出资扩建部分的损失、停产停业补偿、装修费以及搬迁补助费等。

2021-04-02 11:28:5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我与某单位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最近我得知该地区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按2001年11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本市的新动拆迁实施细则,我能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见,你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你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里。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不一样,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如果不符合原来的用途,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非居住租赁房屋承租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我与某单位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最近我得知该地区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按2001年11月1日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本市的新动拆迁实施细则,我能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见,你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你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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