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
1、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失效)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
三、工伤认定申请适用时效中止中断规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尽管《条例》中未明确规定1年申请期间的中止和中断,但法制办在《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年申请时效非不变期间,而是一种可变期间。虽然该复函仅是明确了不可抗力可以构成1年申请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没有表明是否还具有其他类似中止、中断的情形,但是,从保护工伤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怀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上看,应当认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1年的申请期间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等规定。
专业解答在进行工伤认定时,需要评估员工是否存在醉酒情况。具体来说,需要考虑血液酒精浓度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出现意识模糊、行为失控等症状。此外,还需要结合医学诊断和目击者的证词来综合判断。如果员工是因为醉酒而执行任务,并且因此受伤或身亡,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专业解答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提交关键文件,或者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调查受阻,从而使认定程序“中断”的情况。但是,请注意,这里的“中断”并不是终结,而仅仅是流程的暂缓。一旦障碍被消除,认定工作将会立即恢复进行,以确保公正的裁决。
专业解答认定工伤的时效发生中断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必须向用人单位、劳动监察等部门明确主张工伤权益;二是若遇到不可抗力等外部障碍,阻碍按时申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时效会从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以确保权益不受不当限制。
专业解答工伤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与工作时间、地点和职务相关。这包括在工作期间以及为工作做准备、收尾时所发生的意外。上下班途中以及工余时间为工作而受伤也算工伤。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或违反规定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也属于工伤范畴。
专业解答强奸犯罪中止判定标准:行为人主动停止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依《刑法》二十四条,未造成实质伤害可免刑,造成损害应减轻刑罚。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主观动机、行为举止、损害后果等具体情节综合分析,确定是否符合犯罪中止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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