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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我还能拥有我家的土地吗
按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内村民承包经营使用。村民的资格证明就是他的户籍。他的户籍在这个村,就拥有这个村内的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针对你的情况,你的户口已经成为城镇户口,从法律性质上,显示你已经不具有继续拥有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家里土地没有变动,说明现在农村实行的耕地以户为单位承包经营30年不变的政策,只因为你家里的整个户没有撤销,不表示你还有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权利。
解答如下,比如以下几种情况的,即使你是城镇户口也是可以在农村中拥有宅基地的:r1、农民进城购房后没有退地,原本属于农村户口且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这样的情况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r2、1999年之前的城镇居民取得了宅基地并建造了房屋的,也是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的。r3、城镇户口的居民通过继承长辈或是父母的房屋并占用农村宅基地的,也是可以确权发证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类的人需要在登记证书上标注为该权利人为本村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这一项非常的重要,大家一定要注意。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r4、把城市户口变成农村户口,正式拥有农村户口后就可以向所在的村集体内申请或是购买农村宅基地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想成为农村户口并不是一件简单地事情,而且即使你成为了农村户口也不一定能够申请或是购买到宅基地。r总的来说,不管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是有它的好处与不足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所以,大家在准备成为城镇户口或是农村户口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想明白哦!到时候想后悔事情可就难办了!
您好,关于农村户口迁移城市农村田地还能拥有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要看具体情况,如果2008年以后,你原来的村子没有调整承包经营地的,应当还有。一、其实你的提问,让人很疑惑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并不是个人承包制,如果你以前的责任田,那你2008年到城市生活后,如果你家里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你原来的责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里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稳定性,国家规定承包经营30年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二、如果你们全家农转非了,或者你就是一个人,现在已经农转非了,那土地应当收回。《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有明确规定:1、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2、因农村承包属于家庭承包方式,如果其中家庭成员某一人转户的,土地可由其他成员耕种。(即不得强行收回)三、如果你在以前有资格承包时,没有承包的,那也是没有责任田的。如果你在外面打工多年而不回家,当年你有资格承包时,你放弃了承包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现在的户口还在农村,你现在回去也是没有责任田的。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因为当初承包经营是要交农业税的,在外面种不了地,反而要交税,不少人就放弃了,不像现在地是白种的,国家还有粮食直补。具体情况,你自己怎么可能清楚呢实在搞不清,你可以先问问村里的其他人,再问问村干部。另外,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并是你名下的,你只是承包经营,有使用权而已。
专业解答在我国家庭户口是城市户口,居民家庭户是户口的一种。现在我国户口分为集体户口、农村家庭户口、城镇居民家庭户口,家庭户口是属于城镇居民家庭户口。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户口是不能够购买农村集体土地的。非农业户口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但仅限于投资等行为,可以通过该与集体组织签订协议,然后缴纳相关的占地费用或者是通过继承的方式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已经是城镇户口再去购买宅基地是不行的。
专业解答存在买房入户的规定。但是别的城市买房子也不一定就能迁户口的,有少部分省市规定的就是只要买房的就能迁户,商业公寓不能入户:商业公寓说白了就是在商业用地上盖了住房,但性质还是商业。只能作为办公场所注册,但不能迁入户口。一般售价要较同地段的住宅楼盘低。住宅性质的房子是可以入户的,但不能注册办公场所。而且产权为70年。
律师解析 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 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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