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征收农村土地赔付的征地补偿,村集体是可以提留的,符合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需要由征地一方支付,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这些费用需要补偿给土地的所有人。更多关于土地补偿款村里可以提留吗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专业解答会按原土地的原用途来进行支付补偿,一般在征收土地时就会支付土地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再者还有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这些补偿都会由征收方来进行支付,同时需要先补偿之后才能征用。
专业解答目前,我国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主要是采用的两个征地补偿标准:第一个是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第二个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并不意味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相应提高。
专业解答一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二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
专业解答第一,拟征地公告或者征地告知书发布。第二,进行待征土地现状调查。第三,组织征地听证。第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第五,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律师解析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 1、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 2、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遇到征地补偿时候当然不能取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律师解析 可以补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由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的,承包方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向提出申请的承包人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律师解析 土地补偿款不能执行。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据此,可以知道征土地补偿款并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由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解析 1、农民的土地被村里强行征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反映。 2、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对于非法征地,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政府进行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分有偿征用和无偿征用。在我国,有偿征用如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有关部门以支付赔偿费等方式征用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农民所耕种的土地;征用单位要照顾被征者的利益,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无偿征用如征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土地等。 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分有偿征用和无偿征用。在我国,有偿征用如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有关部门以支付赔偿费等方式征用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农民所耕种的土地;征用单位要照顾被征者的利益,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无偿征用如征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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