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丈夫死后丈夫应分地有谁来承包?

丈夫死后丈夫应分地有谁来承包?

ask****409 黑龙江-哈尔滨 土地承包咨询 2021.04.01 15:07:11 483人阅读

丈夫死后丈夫应分地有谁来承包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哈尔滨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564条

由家庭户里其他人继续承包土地,土地面积不变,不能因为少一个人就收回土地

2021-04-05 08:44:42 回复
咨询我
1511000289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54855条

一户口以及承包证为准。

2021-04-01 15:19:42 回复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51875条

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

2021-04-01 15:27:42 回复

工亡职工抚恤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扣除办理工伤死亡职工丧事丧葬补助金补足部分之后,下余部分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分配。当事人的情况,老爸、妻子和子女,原则上4人平等分配,其中,子女和妻子可以适当多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在丈夫死后遗产谁来继承

    专业解答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该丈夫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该丈夫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4.丧偶儿媳对公婆(如果该丈夫有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该丈夫有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024.09.20 221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