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丈夫不幸离世且负债事宜涉及到夫妻双方共有的责任义务时,相关责任将由其遗孀承担。
这主要源于夫妻双方共同维持家庭开支及对家庭共同财富的管理、运用、收益以及处置所产生的
债务。
然而若债务并不属于上述情况,那么
遗嘱中的
继承人就需在他们
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内为亡故丈夫的债务负责清偿。
倘若所有
遗嘱继承人皆选择
放弃继承,此时唯有利用亡者亲留下来之遗产来偿还该项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