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内部承包,工伤还由企业负责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企业实行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方法,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承包经营责任制只是财产的租赁经营,并不包括职工社会保险,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允许企业可以将职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转嫁到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者身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与职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了伤残亡由个人负责的条款,也属于无效条款,因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因此,企业即使实行了经营承包,也必须按照国家法规规定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村集体企业民事责任谁来担 集体所有制企业以集体的财产设立,每个人都对企业拥有所有权,在责任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破产时以的破产分配方案为准。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过错合伙人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过错合伙人以认缴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的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中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 二、相关知识 村集体企业也可以是公司。村集体企业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不能够这样比较的。 公司可以分为: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这几种公司的区分是以其投资主体和组织及责任形式不同而区分的。村集体企业只是说其投资人是村集体,企业归村集体所有。如果它的有关特征符合相关要求,它也可以叫××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企业按举办的主体可以分为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的设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审批;乡村集体企业由乡政府同意报乡镇企业局审批。具体情况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所谓大集体企业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1958年开始以后,主流认为指日可待,集体企业纷纷升格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和福利由国家全包。在国家财政不堪负担的情况下,一部分企业不得不转为地方国营即小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工资福利由地方财政负担),还有一部分企业就成为大集体企业。所谓大集体企业就是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但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全民企业执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分公司没有的法人资格,是公司的组成部分,没有的财产,不能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对外开展业务并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也可以作为适格的诉讼当事人,成为原告或者被告。从司法实践上看:当债务人主体为分公司时,如果债权人仅选择分公司作为被告,也会判决由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免除公司的民事责任。如果分公司以其经营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对不足部分也负有清偿义务。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为了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数额较大,或者争议事项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的处置权限时,可以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请求其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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