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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进行二手房过户

任* 湖北-襄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3.31 13:18:22 487人阅读

如何正确进行二手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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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2021-03-31 13:19:2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可以,对二手房房款进行提存,就是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将房款先期提交给公证处保管,待卖方将产权证办理到买方名下(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后,再由公证处向卖方付款。在房款提存后,如果卖方不协助办理产权证变更或者产权有问题无法变更至买方名下,公证处可以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将房款退还给买方同时,如果产权证已经变更到买方名下而买方又不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公证处也将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房款。经过房款提存,完全可以消除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隐患,增加买卖双方的信任,保证交易顺利完成。办理房款提存公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2、房屋所有权证3、所售的房产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共有权证明共同到公证处申办公证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共有人出售房产的声明书4、购房款5、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收费办理二手房交易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标准: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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