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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92年盖的房屋。现在想修缮,结

ask****283 上海 宅基地咨询 2021.03.28 13:52:39 407人阅读

农村宅基地92年盖的房屋。现在想修缮,结果镇政府不让?请问我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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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11598条

您好,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您好,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021-03-29 09:30:35 回复

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楼上发生漏水事故,一般可按一下方法解决:

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

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三,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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