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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特岗教师,周末上班途中突然猝死,算工伤吗?

余* 西藏-山南 工伤纠纷咨询 2021.03.27 22:56:32 391人阅读

我是特岗教师,周末上班途中突然猝死,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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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算工伤。
解析:
上班途中猝死算工伤。在上下班过程中,如果由于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而使员工受到伤害的,但员工不是主要责任人的,就可认定为工伤。员工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猝死,或者是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算做工伤。工伤赔偿的整个过程必须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认定和劳动仲裁,才能拿到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2-05-25 15:5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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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您同学的情形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从事非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时死亡的,也并非上下班或因公外出途中,因此,她的死亡不能算作工伤。建议家人通过其他类型的人寿保险获得相应的赔偿。

2021-03-27 22:5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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