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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允许征收土地增值税

李** 安徽-安庆 土地承包咨询 2021.03.27 15:25:39 414人阅读

哪些情形允许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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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主要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
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个人销售住房的
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
6、共建房屋,比如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建成以后分房居住的;建成以后用于销售的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2021-03-27 15:2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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