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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说你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4年零5个月,这就说明你是在08年之前入职的,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但到现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视为你与公司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单位没有提出解除的合法理由,你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作4年零5个月,可以要求9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赔偿金。
3、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返还你的个人证件。
4、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或者向劳动部门举报。
2021-03-27 08:34: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