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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王* 广西-梧州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3.19 13:49:02 475人阅读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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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1-03-19 13:50:02 回复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着相同或者相似之处,都是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两罪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对象的不同:本罪出售的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的是真实的增值税发票。在司法实践中,应明确具体的犯罪对象,做到准确定罪量刑。2.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在行为上具有相同之处,都是通过伪造的方式。但两罪也存在不同之处:(1)犯罪对象不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犯罪对象为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而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增值税专用发票。(2)主观目的不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主观目的在于营利,本罪虽然会获得非法利益,但不一定是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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