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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量刑根据 《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对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针对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和情节,划分不同的量刑幅度
1.确定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责任数量起点标准
根据《1996年解释》和《立案规定(二)》的规定,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起罪标准是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这是罪与非罪的基本界限,凡是行为人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构成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1996年解释》的规定,数量较大是指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此,《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1996年解释》的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
(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对此,《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针对不同的主体的处罚
1.针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自然人犯伪造、销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其实行单罚制。根据行为人伪造、销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面额的大小和情节轻重程度,规定了不同的自由刑和财产刑。《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针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款的规定,根据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面额的大小和情节轻重程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并没有规定对自然人的财产刑。
2017-11-11 12:01: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