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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有什么区别?

李* 安徽-宿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17 02:10:07 373人阅读

刑事案件的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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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有什么不同请看下文分析。
1.自行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即在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进行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的时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在开庭前10日内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即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可以委托辩护人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2021-03-17 02:1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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