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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费是怎么算的呢?

ask****245 四川-成都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3.01 12:04:52 365人阅读

你好,请问下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诉讼费是怎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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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根据标的金额计算的,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1-03-01 12:1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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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7901条

按一般财产纠纷计算

2021-03-01 14:49:0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3045条

你好,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是打算离婚吗?

2021-03-01 13:44:34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7282条

你好什么财产呢

2021-03-01 13:37:34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2929条

具体什么情况呢

2021-03-01 13:3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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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7325条

你好,涉及财产的要根据财产标的计算。

2021-03-01 13:1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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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金额

2021-03-01 12:4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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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额

2021-03-01 12:12:22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4055条

你好,这个主要看你们案件的标的。

2021-03-01 12:3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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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来确定。离婚诉讼费是人民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1、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保全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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