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争议应当先由政府进行确权,确权成功的,宅基地(使用权)就能拿回来,否则就拿不回来。从所介绍案情分析,因他人已建好了房子,这最少说明争议人(咨询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据,而争议人又想争得土地使用权,所以本案争议的实质应当是土地使用权争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所以,当事人应当先请求乡镇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该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经政府处理,确认土地使用权属于争议人,且建房人没有合法的准建手续,那么争议人就可以拿回宅基地使用权,甚至可能拆迁对方的建筑、赔偿损失。以上就是宅基地被侵占赔偿办法以及处理办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宅基地被别人侵占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介入处理;如果对于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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