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垃圾倒在水源地向那个部门投诉问题解答如下,
1、我国《刑法》第33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3、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4、综上,垃圾倒在水源地的,情节轻微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情节严重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诉。
您好,关于农村卫生费归哪个部门,要向哪个部门投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这项规定。各地的标准是不同的,像河南平顶山市卫生费标准,根据平价费2005145号文件规定,市区商业网点按营业面积计收卫生费,每月0.2元平方米。收费主体是或委托授权的单位。
根据济源市关于印发《济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城市居发(包括家属楼院、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5元户·月标准征收(不包括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费用)。
第六条、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驻济办事机构等单位以工作人员人数(包括临时工)为征收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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