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参保配偶未就业的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填写《合肥市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上下载或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由用人单位按每季度末的最后10天正常工作日(12月20日~12月31日)内集中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补贴标准为最高限额1000元下据实报销。(已在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助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及回执,低于1000元的按发票予以补差,超过1000元的不予报销。如果您参加了合肥城镇居民医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2021-02-01 19:57:21 回复专业解答怀孕三个月欲离婚,孩子出生后通常由女方抚养。不足两周岁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双方可协商由父亲抚养,若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法院会支持。女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特殊情况除外。可先行协商,无果则诉诸法院。
专业解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男员工若已按时全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个月,且过去累积参保至少12个月,其妻子未开始职业生涯或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时,可按基本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报销相关生育费用。但需注意,他们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因为生育津贴由雇主支付。
专业解答怀孕三个月欲离婚,孩子出生后通常由女方抚养。不足两周岁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双方可协商由父亲抚养,若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法院会支持。女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特殊情况除外。可先行协商,无果则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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