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晋中法律咨询 > 晋中强奸辩护法律咨询 >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法院根据什么规定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法院根据什么规定

董** 山西-晋中 强奸辩护咨询 2021.01.21 22:29:57 325人阅读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法院根据什么规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晋中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晋中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驳回其。“案例如下:
一、合作开发与转让开发项目:
A公司与
B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协议,A公司负责项目三通一平及工程建设的各种手续,分得房屋售后利润的20%,B公司负责资金安排,分得利润的80%。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补充协议中的利润分成改为一次性包死。A公司出具委托书,全权委托B公司开发项目。双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纠纷。B公司诉至,要求A公司支付项目转让费9000万元、违约金4579万元等。开庭时,B公司主张双方为项目转让关系,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认为双方之间没有项目转让关系而是合作开发关系,B公司经法律解释明确规定下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二、借用与买卖:一方主张法律关系是借用,而另一方则认为是买卖。甲把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乙使用,乙给了甲几百元钱作为使用费。乙在使用时摩托车发生撞人事故,甲认为自己已经把车卖了,所以不应承担责任。所谓借用,是指当事人将自己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标的物交给他人使用,但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而买卖则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由此可见,借用与买卖的关键区别在于,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了转移。甲乙纠纷诉至,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依法确认双方到底是借用法律关系还是买卖法律关系。

2021-01-21 22:31:57 回复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各部门、各专业工程,甚至各地区在不同时期界定和划分质量事故的标准尺度也不一样。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复、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