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宝鸡法律咨询 > 宝鸡其他法律咨询 > 快递货物丢失怎么赔偿

快递货物丢失怎么赔偿

张* 陕西-宝鸡 其他咨询 2021.01.15 22:08:29 491人阅读

快递货物丢失怎么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宝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宝鸡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快递服务合同不是《民法典》规定的有名合同,但双方的权利义务类似于运输合同,是寄件人与快递企业之间缔结的,以快递企业将寄件人所交付的物品快速给特定收件人为内容的合同。
(一) 酌定赔偿:这个问题是保价条款被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
(二)可预期损失。
(三)特殊物品的赔偿;特殊物品是指类似于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相册这样的物品,很难通过客观标准来评估和衡量其价值。

2021-01-15 22:10:29 回复

如果你是收货人,根据法律规定,货物没有正式交付给你,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你可以找出卖人处理。如果你是寄件人,你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快递公司不合理赔偿,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进行赔偿。

对于快递物品丢失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快递寄送货物时,如果快件被打开,造成物品丢失的,由快递公司赔偿,如果是保价的,按物品实际价值赔偿,如果没有保价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不超过快递费的三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