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要根据具体开具的交通处罚通知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路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途,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违背该条的做法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行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金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限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金20-200元
3、非机动车行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金5-50元
4、路人违背交通信号通行的,罚金5-50元
5、路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金5-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