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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亲去世母亲在外地,父亲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在一定条件下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关系。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了,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房屋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享有一半的份额。你母亲去世以后,她的个人财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你父亲、外公外婆、你和你弟弟5个人平均分配你母亲所占有的房产,每人继承房产的110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所以你同父异母的妹妹对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享有继承权。你父亲如果去世,他立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执行财产继承,但是他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即房屋一半的份额和继承于你母亲的房产的110份额,其他份额无权处分。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你外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应继承的部分赠予给你,就可以把全部房产份额集中到你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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