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邢台法律咨询 > 邢台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房地产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需要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房地产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需要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陈** 河北-邢台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2.11 07:01:18 1316人阅读

房地产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需要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其他人都在看:
邢台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邢台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有哪些

    专业解答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的计税依据主要有哪些因素土地增值税预先缴纳的税收依据乃预付款项以及应当预先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之间的差额。纳税义务人在进行土地增值税预先缴纳时,可以利用不含增值税的收益通过乘以预定税率来轻松地计算出应预先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数额。土地增值税概述如下:即那些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附属设施并获得相应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其转让所得的收入作为计税基础,向政府缴纳的一种特定税赋。

    2024.10.16 1784阅读
  • 土地增值税预缴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土地增值税预缴规定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2024.06.24 12518阅读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规定

    律师解析 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2025.05.03 1334阅读
  • 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

    律师解析 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期限,是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的7日内。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按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4.10.21 826阅读
  • 土地增值税预缴最新税法规定是什么

    2024.04.28 135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