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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后,需要原车主到场吗?

李** 安徽-芜湖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2.10 12:08:08 1375人阅读

车辆过户后,需要原车主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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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车过户,原车主不在场也可以办理过户的。需要原车主的身份证和复印件,还需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税、行驶证。过户需要的手续: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部分城市改用居住证,能联公安网的),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注意事项:办理二手车过户的条件有合法来源和手续、无遗留银行质押和封存记录、无遗留交通违章和未处理事故记录、无遗留欠费记录、所有证件齐备。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一:过于关注某一方面二手车与新车不同,新车买回来,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问题,可以回到相应的 4 店进行保修,但二手车一旦交易完成,所出现的任何问题都需要自己承担。所以在选购二手车的时候千万不要因小失大。比如有的人对某一款车型的外观非常满意,从而忽略了三大件以及内饰是否有小毛病等。又比如有的人特别喜欢某个品牌,一看到自己喜欢的这个品牌有一款车型价格合适,马上就购买了,导致最终忽略了车况。注意事项
二:意向车型单一化买二手商品的最大优势就是便宜,也因此选择其实非常多。但有的人就认定了某一款车型,如果你是出于情怀,那无可厚非,但如果不是,那还是建议不要这么做。因为二手车市场参差不齐,面向单一车型其实选择并不多,到最后很可能会出于将就买下一辆车况并不好的车型。所以在选购二手车的时候应该从功能用途以及车型车况出发,贴合自身的实际与需求。注意事项
三:急于求成二手商品容易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恶性竞争的价高者得,而且是先到先得。许多商家往往就会利用这种现象去诱导或者劝说消费者,让消费者尽快下订单或者尽快提车。而有的消费者也急于求成,害怕迟来一步,自己的看中的那辆车就被他人买走,所以在对车况还没完全了解的情况下提交了订金,签订了相关协议,最后发现车况并不理想,但订金已交,合同已签,只能吃个哑巴亏。注意事项四、过于相信中间商一般的二手车市场都会有专门的二手车评估师,我们假设这些二手车评估师都是持证上岗的,那么他们是否就真的会对车辆进行严谨且合格的评估呢?答案自然是不一定。因为很多小型的车行并没有那么多的货源,为了吸收货源往往会  饥不择食 ,将一些有着许多小毛病或者暗病的车型收购回来再销售出去。所以大家在选购二手车的时候一定要去一些口碑好或者知名度足够高的二手车市场,最好是有朋友去光顾过且反馈不错的车行。注意事项五、报价需核实准确不管一辆车有多新,保养有多好,都逃不过这是二手车的命运,自然也就逃不过有事故车或者翻新车的嫌疑。所以在选购的时候,如果碰上车主以新车或者保养极好为理由抬高车价,那一定不要同意。在购买前一定要上网或者到其它的二手车市场了解相关车型的报价,或者去咨询相关人员,以免吃亏。当然,对于打出低价格攻势的车辆更是要上心,因为很有可能是事故车或者有毛病的车型,甚至就是诈骗,所以千万不要为了小便宜吃大闷亏。注意事项六、全权托管购买二手车与购买新车并不相同,新车的手续基本都可以通过 4 进行相关的代办,而且 4 店的品牌与信誉也是能够让人放心。但购买二手车的时候,手续相对繁琐的同时也需要自己亲力亲为,于是一个新的职业诞生了二手车代办,他们只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即可帮忙搞定所有相关手续,很是省事,但却不一定省心哦!毕竟二手车市场就参差不齐,何况衍生出来的各行各业呢?所以建议在涉及到个人资料以及签订重要合同的时候,还是亲力亲为的好。

2020-12-10 12:10:08 回复

对于车辆已经过户,原车主有权要回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不承担法律责任,不管是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相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2、车辆买卖按规定应当过户,不过户就是违法行为,但只能是受相应的处罚,与车祸的事故责任没有直接联系。3、如果在车辆买卖后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交保单做相应变更的,保险公司会赔;买卖后未向保险公司告知的,一般不会赔了。但也可能会判赔,建议将保险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一般来说车辆如果是合法地过户,且手续完备,是受法律强制保护的。二手机动车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都是要签订二手的车辆买卖合同的,一式两份,交易双方各持一份,这份交易合同必须要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才可以对车辆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所以在二手车买卖中,买卖双方特别要注意车辆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而且要核实车辆的行驶证和登记证中的内容是否一致,特别是车主的身份证,如果不同,就应该向原车主索要,否则在办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问题。扩展资料:二手车过户时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证件登记的是否一致(二)保险单的信息,特别是保险受益人,很多人忽略了,正常情况,受益人信息应与车主身份证信息一致(三)登记证、行驶证上的信息和车主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四)还需要注意轮胎尺寸与证件上登记的是否一致,如有改装过,就需要有备案,否则可能导致过不了户(五)查清有没违章,交通违章要先处理,不然不能过户。相关法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第三十一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来历凭证;(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五)《机动车行驶证》;(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您好,针对您的车辆伤害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1、行人与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争道抢行,超速行驶;2、不遵守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无证驾驶车辆;3、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车况不良,车辆带“病”行驶;4、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力差,行车中精神不集中;5、因风、雪、雨、雾等自然环境的变化,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6、道路条件差,视线不良,指挥人员站位错误;7、行人与车辆不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抢越铁路道口。预防措施:1、行人与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不争道抢行,违章超车;2、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由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车辆必须按厂内车辆交通监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接受检验,仅是限于厂内行驶。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能行驶。同时须办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没有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任何人不准私自驾驶厂内机动车辆;3、驾驶员应及时掌握天气、道路与车辆状况,集中精力安全行驶;4、行人看见机动车辆或听到鸣笛声响,必须及时避让,不准明知车辆驶过来而不避让,也不准为了躲避尘土(刮风天)、泥水(雨后),突然从路的一侧跑到另一侧;5、各外进料口上料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上指挥车辆上料,机动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靠近车辆。冬季生产时,必须与机动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准离车辆过近,防止路滑导致意外事故发生;6、行人与车辆必须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不准抢越道口,道口堵车时,任何人不准从火车连接处跳过或从火车下面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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