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的,目前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很难得到的支持,因为物业和业主存在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并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但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无需支付物业费的滞纳金。
2、在物业管理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应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通过业委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还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业主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联合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乃至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专业解答面对与物业的争议,业主有权依法参与自愿平等的协商。如沟通无果,可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机构投诉。若投诉未获满意答复,可请求物业管理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专业解答面对与物业的争议,业主有权依法参与自愿平等的协商。如沟通无果,可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机构投诉。若投诉未获满意答复,可请求物业管理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专业解答最新《民法典》中规定,业主要解聘物业的需要提前60日出具书面通知,物业服务期届满前不续约的,需要提前90日出具书面通知业主;物业服务方应当定期将服务事项、负责人员、收费标准等向业主公开;业主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需要提前告知物业服务房。
律师解析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律师解析 不能。因为按照规定,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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