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按成都市社保局规定,若当月的社保费用未扣款成功,正常情况下会在次月进行补扣,您需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前存够两个月的缴费金额进行补扣。建议您在下个月扣款之日后查询缴费记录。若连续两个月未扣款成功,则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社保局进行补缴并重签银行代扣协议。成都市本级个体参保扣款时间:1至11月为每月21号,12月份为15号扣款。如您在区县参保,请向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扣款时间,或直接拨打当地12333咨询。
2020-12-07 17:19: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