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咸宁法律咨询 > 咸宁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商品房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出来吗

商品房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出来吗

宋* 湖北-咸宁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2.07 10:56:39 333人阅读

商品房公积金余额可以全部提出来吗

其他人都在看:
咸宁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咸宁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尊敬的客户:您好!职工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5年以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
2、5年以内的《不动产销售发票》;
3、职工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不适用本条款。提取额度:截止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月存储余额,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付款票据金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0-12-07 10:58:3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提取金额保留十位数),4-10项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包括单位及个人缴存全部余额)。详细请查看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选择符合您的提取条件,按指南准备材料到中心归集业务的承办银行网点申请提取,审核通过即可办理相关提取业务。指南链接如下:web/sttic/rticles/ctlog_2c94ec82d10edbc012d11238b140003//rticle_ffb9be888013b9d8f4fe0035/ffb9be888013b9d8f4fe0035.html请留意,若您是广州户口(包括增城、从化、花都),则不符合上述提取条件7,请您选择其他符合您的提取条件。谢谢您的咨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