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即便仅登记了配偶单方面姓名,原则上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资产。然而,如若该房产确系由某一方以其个人资产购得,则属例外情况。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婚姻持续阶段中所累积的所有财物,除非有明确约定排除在外,否则均应被视作夫妇共有的财产范畴。
专业解答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专业解答夫妻房产证上仅一方姓名的财产归属需具体分析:婚前或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其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谁名下,均为共同财产。父母全款出资购房赠予子女的,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出资全额购房给子女,产权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共有;双方名下无份额约定的,视为共同所有。婚前首付加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首付房主独有,但需分割共同还款部分。
专业解答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均为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专业解答婚后购房仅一方署名,通常视为夫妇共有财产,除非有明确赠予或出资方已书面声明为个人赠予或单方面出资,且已完成所有权登记,否则房产应视为共同所有。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物业,无特别约定时,即使只写一人名字,也属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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