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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写父母名字, 子女名字能写在父母名下吗
这首先要看你是否贷款,如果没有,那没问题,加多少人,加什么人都无所谓。如果你是贷款的,那对不起,你要加名或去名必须经得贷款银行同意,而银行一般只会同意加夫或妻的名字,父母银行是不考虑的。银行不同意,房产局就不会给你办理。可参阅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债务变更的相关规定。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加名1、在房屋未还清住房贷款的情况下,需要银行同意变更贷款合同。2、无房贷情况下,需要征得产权人同意,非夫妻关系需要立定赠与协议,并公证后可以办理加名。
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房子贷款已经还清或一次性付款的才可以,户口本,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三、如果是父母、子女等这种关系间的房产要办理变更手续。可以在房产证办理出来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赠与流程: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之后携带相关是房屋两证;(一)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就可以考虑二手房买卖或者是赠与。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一、购房发票是女儿的名字房产证暂时不能写父母的名字,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和房产证上的名字要一致的。赠予手续:,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是可以的,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物权法》191条规定:抵押期间,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专业解答在夫妻关系确立之前,若其中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并且要求将房屋仅登记于他们子女的名字之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婚姻破裂而需要进行离婚处理时,法律规定这类房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仍然归属于夫妻中的个人所有。
专业解答婚后男方父母出资全额支付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归属如何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置房产并将其所有权规定在他们所生育的子女名义之下时,根据常规理解,此项投资通常被视作是该子女的个人资产。然而,若在同一时期内,另一方的父母同样进行了购房投资,但房屋的所有权却被登记在了另一方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因此,这部分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专业解答在购买房屋并进行登记时,将所有权登记在第三方子女名下的做法是被允许的。在此过程中,房地产业界的开发商以及购买房屋的消费者都应该按照法定程序签署书面形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现行法规,自然人从其诞生之日起直至离世为止,都拥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他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享受各种民事权益,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与义务。
专业解答针对购房事宜,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状况:首先,若婚后由某位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将其产权登记于己方子女名下。在此情形之下,仅能视作父母对自身子女的无偿赠予,相应房产理所当然地被归类为出资方子女的私人财物,而非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其次,假设婚后某位父母出资购置房屋且将其产权登记于另一方子女名下。鉴于实际情况的考量,此类情况具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明确意向。
专业解答在男方婚后阶段,若其父母为其购买房屋并支付相应费用,此时女方并不必然享有该房屋的份额。唯独当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明确记载了女方姓名之时,方能证明该套房屋属于夫妇双方共有的财产,两人皆有权参与其合理分配。在另一种情况之下,即在婚后由男方单独购置而房屋所有权亦登记在男方名下者,只能证明这是对子女的赠予行为,女方对此无权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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