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你这个案例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出资应视为赠与,房产是共同财产,离婚时父母不能追索出资,因为赠与财产的行为已经完成公示(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的,没有法定事由不能撤销。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你们的情况不满足撤销赠与的条件。登记在二人名下,表明发生了一次不可撤销的赠与(要么是男方父母直接赠与女方,要么是男方父母先赠与儿子,儿子赠与妻子的。无论是赠与金钱还是赠与房屋,都已经公示了。金钱已经交付,房产已经登记。)
2020-12-02 23:13:30 回复专业解答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专业解答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该不动产则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婚后购房仅写一方姓名,如无特殊约定,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若父母全款出资且仅登记子女名下,可能视为单方赠予,归个人所有。若一方独立出资或独自承担房贷,房产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
专业解答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全部所有。如果是一方单独出钱在婚后买房,除非双方对房产有明确产权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专业解答房产证只写夫妻一方名字不能证明房子归谁,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婚前全款购房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即使只写一方名字也属共同财产。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判给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但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得到房子的一方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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