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因为缺陷造成损害的话,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侵权人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而生产者也进行赔偿后。如果产品的缺陷是因为销售者或者运输、仓储者的原因造成的话,生产者可以进行追索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给用户和消费者成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依照中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可分为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和缺陷产品的赔偿责任。关于一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该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上述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规定给予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缺陷产品”的法定含义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是怎样的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主要是指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品质瑕疵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即赠与人向受赠人担保赠与财产本身及其所有权不存在未被告知的瑕疵。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人的利益而为的行为,因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二)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就一般的赠与而言,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人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人遭受损失。为保护受赠人的利益,应由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受赠人履行的义务而言,有如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地位,因此,赠与人应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同一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并且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是有主观上的恶意,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赠与财产的瑕疵给受赠人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但没有给受赠人造成损失,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赠与人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赠与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客观上造成了赠与财产的毁损或者灭失,且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赠与人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过失是行为人违反其应尽和能尽的注意义务的行为的心理状态。根据过失的轻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轻过失和重大过失:欠缺一个谨慎的人所应有的注意而致人损害构成轻过失;没有达到一个疏忽的人所能达到的注意程度而致人损害构成重大过失。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合同法规定表明,在因为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赠与的财产失去功效或者不复存在,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赠与人可以免除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但应当承担给赠与人带来的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因为缺陷造成损害的话,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侵权人要求生产者承担赔偿,而生产者也进行赔偿后。如果产品的缺陷是因为销售者或者运输、仓储者的原因造成的话,生产者可以进行追索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给用户和消费者成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依照中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可分为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和缺陷产品的赔偿责任。关于一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该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上述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规定给予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缺陷产品”的法定含义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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