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原告,属于陕西省咸阳市。2
ask****041
陕西-咸阳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1.19 0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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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男方,原告,属于陕西省咸阳市。
2012年因亲戚介绍结婚,并没有感情基础,为完成家里任务有两个女儿,一个7岁,一个5岁,自二女儿出生后,2016年以后再就没跟女方同房过,工作原因在距离家中30分钟的另外县城居住。
2019年9月第一次离婚诉讼,3个月后法院给出判决结果,不予离婚。女方并未出庭。时隔6个月后,2020年6月15再次上诉,因女方当地法院有亲属关系,本3个月就可以有结果,但法院办理手续的人迟迟不安排开庭,直到10月份,才安排10月21开庭,本以为二次可以判离,就并没有请律师,我俩本都不懂法的农村人,结果对方法院亲属给出好主意,女方请来了双方父母当庭作证(父母不同意离婚),说夫妻感情好着,但所说并不属实。但算证人,我这边提供不了夫妻感情不好的证据。二次依然判不离。
现想明年3次诉讼,可又没证据。但想一定判离。能帮助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