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商洛法律咨询 > 商洛暴力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抢劫罪加重犯如何认定?

抢劫罪加重犯如何认定?

周** 陕西-商洛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11.10 03:01:06 495人阅读

抢劫罪加重犯如何认定?

其他人都在看:
商洛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商洛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抢劫罪加重犯多次抢劫如何理解所谓“多次抢劫”,一般指在不同的时间实施抢劫3次以上(含3次)。问题在于,多次抢劫是否要求各次抢劫行为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是要求每一次都构成犯罪还是要求一次以上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既遂是否包括构成连续犯的场合时间上是否有限制是否要求在不同的地点或针对不同对象立法者将“多次抢劫”作为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之一,主要是基于多次实施抢劫行为的人主观恶性较大,而非侧重于考虑多次抢劫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多次抢劫的构成,并不要求每一次抢劫行为都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多次情节显著轻微的抢劫行为可以认为构成抢劫罪,甚至认为构成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情节加重犯的构成,必须以符合基本构成为基础,一个连刑法分则各具体罪基本构成都不符合的行为,只能认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而非犯罪行为,更谈不上是某个罪的加重犯。抢劫罪基本构成中并没有如盗窃罪一般,规定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多次一般抢劫行为,可以构成抢劫罪。因此,不能将多次情节显著轻微的抢劫行为作抢劫罪认定,更不能认为是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如校园里时常发生的“清钱”行为,即学生之间以强欺弱采用轻微暴力或胁迫夺取少量财物的行为,往往对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并不造成实际的伤害,涉案财物数额也很小,主体上又是未成年人,在情节上符合刑法第13条但书关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规定。对于这样的案件,尽管在形式上符合“多次抢劫”的规定,若按照抢劫罪情节加重犯认定,不仅与抢劫罪的构成不符,也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因此,我们认为,认定刑法第269条所规定的“多次抢劫”,虽不要求各次抢劫行为都构成犯罪,但须至少有一次以上(含1次)在社会危害性上达到犯罪的程度,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至于在犯罪停止形态上,则不应作特别要求。因为,无论犯罪行为停止于既遂、未遂或中止形态,都无碍于客观上“多次抢劫”的构成和行为人主观上抢劫故意的持久性。
二、连续犯多次抢劫的认定在连续犯问题上,我们认为,“多次抢劫”应当排除连续犯的场合。如前所述,刑法对于多次抢劫作为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主要是出于对犯罪人主观恶性的考虑。而连续犯是出于一个故意而连续实施的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的行为,不能体现行为人抢劫故意的持久性。关于多次抢劫是指在多长时间内抢劫3次以上,通常认为,“只要是在追诉时效内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劫行为,都应当予以计算,作为抢劫的次数。”我们认为,在权威司法解释出台以前,这种解释还是可以维持的。有人认为,司法解释对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解释为1年以内入室盗窃或扒窃3次以上,因此,根据入罪举轻以明重的原理,可以参照该解释,将抢劫罪中的多次抢劫的时间也限制为1年以内。问题在于,多次盗窃在盗窃罪中是一个定罪情节,而多次抢劫在抢劫罪中却是量刑情节,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至于多次抢劫的地点和对象,我们认为不应限制为不同的地点或针对不同的对象实施的多次抢劫。实践中存在犯罪人将抢劫地点总选择在同一地点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对象上也有可能犯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碰巧抢劫的对象为同一个被害人。而且,即便多次抢劫地点或者对象同一,也无损于多次抢劫行为所体现出的行为人抢劫故意的持久性和顽固性。

2020-11-10 03:02:06 回复

一、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情节加重犯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因发生法定的严重情节而被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情节加重犯的犯罪构成是与基本犯罪相比有所不同的加重的犯罪构成,但它并未发生犯罪构成的根本变化,仍然依附于基本犯,并非之罪。二、关于“入户抢劫”行为如何认定刑罚适用应当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量应当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当。因此,对“入户抢劫”的认定应当从严把握,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在户内抢劫”。“入户抢劫”一般应当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户”的范围应有所限定。户一般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二是“入户”目的具有非法性。即“入户”必须具有进入他人住所的非法侵入性,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非法侵害为目的而进入他人住所,而是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如卖将嫖客带入家中嫖宿,后者在嫖宿过程中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只能认定为一般抢劫罪,而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此外,非法入户行为具有多样性特征,多数情况下表现出明显的暴力侵入性,如撬门、破窗等,但采用秘密潜入、欺骗等手段而入户,甚至是应被害人之邀而入户,只要行为人入户前即具抢劫等非法侵害目的,都属于非法入户;三是暴力或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针对上述第二个条件,也有论者认为,入户目的非法性的表述外延失之宽泛,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歧义。如行为人以实施伤害、等其他犯罪为目的而强行进入他人户内,在前罪行为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毕后又临时起意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尽管其入户目的具有非法性,但却不宜认定为“入户抢劫”。因此,建议将第二个条件直接修正为“为了实施抢劫而入户”,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歧义。还有少数意见认为,“临时起意”在审判实践中殊难把握,证据上难以认定,因此第二个条件操作难度大,只要抢劫行为符合第一、三两个条件,即可认定为“入户抢劫”。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形是什么

    专业解答在抢劫犯罪这一领域内,所谓结果加重犯,便是强调在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严重危害性结果,如导致被害者身体遭受重大伤害、死亡或发生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形,对于罪犯的法律惩罚将超过普通抢劫罪的范畴,面临更为严重的制裁措施。

    2024.10.25 1234阅读
  • 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针对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他人居住场所进行抢劫,这意味着在私人住所或者办公室等涉及他人生活领域的地方实行抢夺;其次,当抢劫行为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之上,例如地铁、公交车等地,它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正常出行秩序以及乘客的人身安全;第三种情况是在抢劫过程中导致受害者受伤甚至死亡,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疏忽大意,都使得犯罪行为的性质更加恶劣;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在作案时携带武器,那么这种行为无疑会加剧暴力冲突的激烈程度并带来更大的潜在风险;最后,如果犯罪分子有多次抢劫的前科,这就说明其犯罪行为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对社会治安构成了极大威胁。

    2024.10.23 1396阅读
  •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是什么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抢劫罪中结果加重犯的八种情节,详述如下:1、抢劫犯罪分子有进入他人居住场所实施抢劫行为者;2、实施抢劫行为于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之上者;3、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犯罪者;4、依规判定属多次抢劫或抢劫财物价值甚大者;5、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者;6、非法冒充军队警察人员进行抢劫活动者;7、持有枪械器械进行抢劫活动者;8、对军队使用物质,或者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救助物资进行抢劫者。

    2024.10.21 1714阅读
  • 抢劫罪加重犯怎么处理

    专业解答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实施抢劫行为的结果加重犯将会面临严惩,包括但不限于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要额外处以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

    2024.10.21 1565阅读
  • 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情形是什么

    专业解答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认定与情形对于抢劫罪,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加重其刑事责任的情形:首先是入户实施抢劫行为;其次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场所抢劫财物;再次是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此外还有多次进行抢劫,或者抢劫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同时也包括抢劫导致他人人身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还有以军人或警察身份进行抢劫的犯罪分子;最后是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恶劣行径。

    2024.10.20 146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