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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未签订,质保期限未到期,怎么处理

刘** 福建-宁德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1.08 13:27:10 373人阅读

施工合同未签订,质保期限未到期,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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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20-11-08 13:2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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