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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冯** 内蒙古-赤峰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0.28 20:25:50 322人阅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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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才能依据工伤进行赔偿。要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必要的材料,经社会保险部门审查。申请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有哪些一般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完整;
2、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3、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4、申请主体适格。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相关政策没有作出专门规定,但是,从法律规定受理的情形可以归纳出不予受理的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包括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后未在受理时效内提交完整材料的;二是不属于某一劳动保障部门的管辖范围的,对于这种情形,应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三是超过申请时效的。

2020-10-28 20:2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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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哪些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可以不予受理?

    律师解析 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可以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劳动者已退休或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 (3)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的; (4)不属于劳动关系; (5)劳动关系的确认不明确的; (6)劳动者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2024.10.29 1067阅读
  • 哪一些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可以不予受理

    律师解析 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可以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劳动者已退休或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 (3)属于非法用工的情形的; (4)不属于劳动关系; (5)劳动关系的确认不明确的; (6)劳动者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2024.09.25 10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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