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房屋预售合同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它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因此,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
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
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所有权证书的内在联系若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预售房源之时未获得相应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则该交易将无法进入后期的房产证申请阶段,因为预售证的取得需具备以下关键要素: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基本文件,而适时办理房产证亦需要以上证书作为支撑。
专业解答房地产预售合同中二次贷款的合法性探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房屋确实具有进行二次贷款的资格和可能性。
专业解答针对房地产预售合同中关于放款时间的法律规定鉴于各类银行所处环境迥异以及不同时间段的考量,其所审核房贷资质所需的时间也呈现多元化特征。通常来讲,若该银行资金充裕充足,那么在贷款批准后的1至2周内便可基本实现放款,因此整个房贷申请流程大致只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顺利完成。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银行资金出现短缺,此时房贷的放款时间则可能相对较长。
专业解答房屋预售合同与房产证的法定合并理由是什么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下,不允许对多个物业进行整合后仅持有一份房产所有权证书,即一房一证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时会将两个较小的独立物业单位合并为一个较大的单位,但仍可分别发放相应的所有权证书。若在这类情况下强行提出将两个房屋合并为一份产权证书,则无疑是对国家房屋限购政策的规避行为,这可能导致个人拥有多于一套的住房,从而违反了相关规定。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补充协议的合法性评析含有特殊条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必然涉及违法行为。只要各方达成合意并主动签署相关协议,协议中的具体内容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么此份协议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签订的合同,自正式签署的那一刻开始,其效力便已经生效。然而,对于那些依据行政法规应当完成审批、登记等手续后才会生效的合同,则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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