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房产公司以垫付首付款为诱饵。诱导我爱人签订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房产公司以垫付首付款为诱饵。诱导我爱人签订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ask****717 新疆-乌鲁木齐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12 16:13:14 374人阅读

房产公司以垫付首付款为诱饵。诱导我爱人签订认购书。怎么退定金

其他人都在看:
乌鲁木齐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乌鲁木齐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0-10-12 16:28:1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