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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收取押金是否属违法行为?如果是

蒋** 上海-宝山区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0.06 19:33:03 347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收取押金是否属违法行为?如果是的话,那么劳动合同是否也不能成立?如果劳动合同有涂改的迹象,那么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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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数据电文以其快捷而方便的特性使得使得其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发生商务纠纷后,如何分析看待其证据效力,部分商友认识上还存在一定误区,尚需结合具体法律事实来客观分析,并公正认定其证据效力。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可否作为有力证据使用,要结合双方合同是否有约定使用这一形式。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因此,电子邮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尚需分析案件关联事实,并斟酌具体情况来依法认定.

2020-10-06 19:3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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