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没离婚,现处于分居状态,孩子是我带着,丈夫不愿承担孩子费用,我可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但不知道需要什么证据,还有就是能够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分居期间未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否负担子女抚育费来源:作者:[案情] 王某(女)与成某婚后生有一子小林。后因家庭琐事夫妻关系不睦,2003、2004年成某两次向离婚,均被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后夫妻关系未有改善,王某自2004年1月起携子在外租房居住。2005年8月,王某作为其子的法定代理人,以其子的名义诉至,要求成某按月给付抚育费300元。 [分歧] 对夫妻分居期间,子女是否有权要求不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给付抚育费,对案件的处理一、二审明显存有分歧: 一审认为,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王某、成某虽因夫妻关系不睦分居,但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对婚生子小林均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小林随母生活系其父母夫妻关系不睦所致,并非成某不愿尽抚养义务,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的收入也属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收入也足以满足其二人的生活,其将部分收入用于抚育小林,应视为其经手用夫妻共同财产抚育小孩,而不能说成某未尽抚养义务。故小林要求成某给付抚育费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二审认为,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都是法定存在的,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2020-10-06 03:09:39 回复专业解答我国丈夫出轨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应当采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判决,丈夫是否出轨对抚养权的判决是不影响的。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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