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孩子年龄方面,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可以准备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争取抚养权;已满两周岁的,双方都应收集自身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证据;孩子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意愿并让其表达想法。
(二)对于孩子生活环境,要提供孩子长期生活、学习环境稳定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居住证明等。
(三)关于孩子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因素的一方,可收集自身积极健康生活的证据;另一方若存在此类问题,对方可收集相关证据。
(四)在抚养费问题上,双方可先协商数额,协商不成可提供收入证明等让法院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