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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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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一套工抵房,开发商跟承包商签了个房子抵押资金的协议,房子未在房管局备案这样的房子买的话有什么风险或者注意事项?

焦** 江苏-南京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04 13:33:59 6519人阅读

看上一套工抵房,开发商跟承包商签了个房子抵押资金的协议,房子未在房管局备案这样的房子买的话有什么风险或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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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开发商必须将购房合同备案登记。 如果开发商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有可能是因为没有预售证或者其他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备案。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开发商五证齐全,但是却迟迟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处理。
  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

2020-10-04 13:3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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