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我朋友来帮我叔做消防管道工程安装,我叔是和一个消防公司(1号公司)签了合同拿到工程给我们做的,然而在施工当中我的朋友被另一个公司(2号公司)的员工不小心砸伤了腰,2号公司也把我朋友治疗好了,我朋友也通过了法律得到了3万元的工伤赔偿,事隔几个月后我朋友又想通过法律从1号公司或者我叔或者我这再拿一点赔偿,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们这三方是否要赔偿或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谢谢
工伤复发治疗工伤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应当是工伤复发前的工资标准,公司应当支付医疗费,按照工伤医疗费标准计算。工伤后合同到期不想签,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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