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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要看一下你的担保合同中有没有约定保证的期限,如没有约定,可适用六个月的规定,超过该期限你就不用再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债权人到,很有可能查封你的财产,这是你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
2020-10-03 05:25: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