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停工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1.先履行抗辩权。
适用条件: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工程无常施工。
2.不安抗辩权。
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即: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根据此条停工应注意收集确切证据证明发包人有上述情形,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不可抗力。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政府行为,如征用、征收;
(2)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冰雹;
(3)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
二、合同约定的可以停工的情形
三、法律、合同规定不明确的停工情形
1.合同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约定不明,承包人与发包人对此进行协商,但协商时间很长且无结果;
2.合同约定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款达30日以上承包人可以停工,当发包人拖延付款未达30日但承包人己无力垫资施工;
3.施工期间主要建材价格上涨,施工合同己对因此产生的增加费用明确约定由发包人承担,但对支付时间约定不明,承包人与发包人对此进行协商,但协商时间很长且无结果;
4.施工期间主要建材价格上涨,施工合同计价方式约定为总价包干或单价包干,承包人继续按原包干价施工工程项目将会亏损。
通常法定认为在上述第
1、
2、3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停工但应提前书面发函催告发包人,如发包人在催告后合理的期限内(一般为28天)仍拒绝履行的,承包人可以停工;上述第4种情况下法定认为除非是在建材价格上涨幅度巨大,承包人按原包干价施工将会承受巨大损失的情况下,否则,承包人不能停工。
专业解答要形成有效且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您需准备以下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文件、设计图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这些文件将确保合同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执行性,为您的商业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专业解答建设单位简述 建设工程中的出资方与项目监督者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而实施工程任务的企业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负责资金投入与房屋修建,亦被称为项目业主或主建单位,其职责包括投资策划、决策执行等,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主体。
专业解答商业建筑行业中,建设合同解除后,待执行项目将立即终止;已开始但未完工的项目,可根据进度和项目特性,申请恢复原状或采取补偿措施,并有权要求经济赔偿。违反合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1.合作伙伴关系: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合作,建设单位负责资本和监管,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双方协调合作,确保项目推进。 2.共同宗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追求优质建筑工程,保持良好沟通,应对挑战,确保工程如期保质完成。
专业解答展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前,需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建筑工程用地审批手续;成功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展符合施工进度要求;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人选;确保充足的资金、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并制定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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