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
一,因为劳动者个人能力的欠缺造成损失的,不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经过严格的程序进行筛选,根据用人单位自身的判断,经过试用期的考验,应该足以确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如果经过以上程序之后,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符合岗位要求,则予以聘用,否则用人单位就不会予以聘用。所以,用人单位在整个聘用过程中,掌握着完全的主导权,而劳动者处于被动的地位,既然用人单位主导着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决定权,那么就应该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如果劳动者个人能力上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就应该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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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为劳动者的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资双方应分担损失。劳动者的过失,不在企业的预料范围之内,理应有劳动者承担责任。但是实践中,劳动者因过失造成的损失可能远远超过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完全由其承担责任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况且,用人单位作为工作流程的设计者,应该制定各种预防损失发生、扩大的操作规程,尽量防止过失的发生。因此,对劳动者过失造成的损失,应区分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根据过失的大小、劳动者工资的高低等进行分担,且扣除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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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也属于用人单位经营风险,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但是你没有和劳动者签合同,肯定也没有买社保,如果你的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你得不尝失,你需要赔偿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等。而你只能每月扣除你员工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不够最低工资标准,你还要补上。
专业解答公司破产时员工能否申领失业救济金若企业遭遇破产清算,则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领取失业救济金:首先,劳动者须于就业期间依法缴纳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其次,本次失业并非个人主观原因导致;最后,已成功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具备求职意向。
专业解答若企业想合法解雇员工且不承担经济赔偿,需先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规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触犯法律法规,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形。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已向全体员工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且违规行为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但企业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能提供充足证据来支持这些指控。
专业解答公司破产时,工人办失业证得满足非自愿失业、登记求职意向等条件,还要向劳动就业机构提交相关文件。关于工人拖欠企业款项的问题,公司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后,会全面清理和处理各类债权债务。要是工人所欠款项属于普通债务,就会根据破产清算的程序和法律法规来还。
专业解答当公司倒闭时,员工通常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因为这属于非自愿失业。但是,想要申领失业救济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你得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连续缴纳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其次,失业原因并非个人主观意愿造成的,比如公司破产等;最后,你需要完成失业登记,并表达出求职的意愿。只有满足以上这些条件,你才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用来渡过难关。
专业解答没有。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积极申请工伤认定,进而使得对自己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如用人单位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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