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那曲法律咨询 > 那曲其他法律咨询 > 房屋产权年限是多久?超过年限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年限是多久?超过年限如何处理

岳* 西藏-那曲 其他咨询 2020.09.27 22:13:23 470人阅读

房屋产权年限是多久?超过年限如何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那曲律师 其他律师 那曲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房屋产权年限是多久?超过年限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
首先,商品房产权年限计算如下:如果商品房是新房的话,那么购房者就比较容易计算商品房产权年限,可以根据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来计算。比如开发商是在2000年拿到的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是在2003年购买的商品房,那么商品房产权年限就是2000年+70年-2003年=67年。如果商品房是二手房的话,那么购房者需要根据二手房的交易时间来计算,比如开发商在2000年拿到的土地使用权,2003开始对外销售的,而购房者是2011年从上家手中购买的,那么该商品房产权年限应该是2000年+70年-2011年=59年。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公房和商品房的产权年限计算有着很大的不同,公房的产权年限是从名列前茅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公房和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性质不同,一般情况下,公房上市时要补交土地收益金。
其次,产权年限到期处理方式如下:对于购房者来说不仅需要注意商品房产权年限,还要了解商品房产权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商品房住宅建设所用的土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会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购房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要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的前一年申请续期,一般情况下都会批准的,除非特殊情况该土地面临着拆迁或者需要收回该土地用于社会公共利益。一旦批准购房者继续使用土地,就要重新签订相关合同,并缴纳一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购房者没有提出申请续期或者是没有批准继续使用该土地的话,那么该土地将由国家收回。所以购房者非常有必要了解商品房产权年限的计算。万一因为商品房产权年限缩水,购房者不但需要多支付一笔地使用权出让金,而且还有着商品房被回收的风险。购房者如果以后需要贷款的,商品房的商品房产权年限就更重要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商品房产权年限和贷款的年限相加起来必须要小于或者等于40年。所以购房者是非常有必要了解商品房产权年限的计算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0-09-27 22:15:2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就更短了,58,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实际上,47,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加上开发周期。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70年后,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最短也得1-2你年: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土地是国家的、综合用地50年,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就更短了,58,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实际上,47,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加上开发周期。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70年后,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最短也得1-2你年: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土地是国家的、综合用地50年,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