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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厂里面做了五天有工资吗吗

130****6616 浙江-宁波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9.22 09:09:03 375人阅读

请问在厂里面做了五天有工资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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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的,可以要求单位进行结算

2020-09-22 10:41:50 回复

具体要看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果没有特殊规定,且劳动者完成工作交接,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固定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当事人一直从事临时工作,并且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从事临时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第三章招用程序  
第五条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填写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六条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用工计划。  
第七条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第八条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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