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从事林业司法鉴定的专门机构尚未建立,只有具有一定资质的林业调查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与林业有关的鉴定、检测、评估机构以及具备一定林业专门知识的林业工作者才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接受不同的委托从事林业司法鉴定工作。
鉴定范围如下:
1、林地界限、面积勘测;林木种类、株数、材积测定;
2、幼苗幼树种类、数量测定;林业经济动植物种类、数量、效益评估;
3、森林土壤、森林植被调查分析;林木种苗质量等级检验;营造林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
4、各类森林采伐等经营活动效果评定;
5、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保护等级调查与鉴别;
6、森林病虫害、森林检疫对象种类、等级鉴别与检验;
7、各种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森林资源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综合效益损失评估;
8、其它林业专门性问题的鉴别和判断。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目前,我国从事林业司法鉴定的专门机构尚未建立,只有具有一定资质的林业调查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与林业有关的鉴定、检测、评估机构以及具备一定林业专门知识的林业工作者才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接受不同的委托从事林业司法鉴定工作。
鉴定范围如下:
1、林地界限、面积勘测;林木种类、株数、材积测定;
2、幼苗幼树种类、数量测定;林业经济动植物种类、数量、效益评估;
3、森林土壤、森林植被调查分析;林木种苗质量等级检验;营造林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
4、各类森林采伐等经营活动效果评定;
5、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保护等级调查与鉴别;
6、森林病虫害、森林检疫对象种类、等级鉴别与检验;
7、各种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森林资源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综合效益损失评估;
8、其它林业专门性问题的鉴别和判断。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 投诉人一般可向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投诉,亦可向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也可以向省级司法投诉。 受理和立案 1、司法鉴定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的接待、登记、受理、移送、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对于匿名投诉,也应进行调查处理。 2、司法鉴定所受理投诉后填写《司法鉴定投诉情况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地址(住址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接待时间、投诉事由、涉及人员、被投诉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等。 3、受理投诉机关对投诉人来访或以口头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热情接待,认真做好笔录,笔录应交投诉人核对并鼓励其签名。 4、司法鉴定所应在收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应在收到投诉的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答复并说明理由。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处理的,应制作移送文书,并告知投诉人 二、司法鉴定机关接受投诉范围 1、投诉人认为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四)违反保密制度和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司法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八)经人民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九)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十),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诉讼过程中,有时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司法鉴定是如何收费的呢,律图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百科栏目,将为你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刑事案件的时候,司法机关为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往往会把凶器等物品拿去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之后就会得出一个鉴定结论,而该鉴定结论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下面为大家详细详解鉴定结论的知识。
司法实践中,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就是我们统称的赃物,但是很多人对赃物是没有一个正确认识的,也不知道赃物到底该怎么认定,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针对这些问题,下文介绍了赃物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都知道,一旦行为人遭受了人身损害或者导致残疾时,只要想在后期获得赔偿,就必须进行伤残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伤残鉴定程序该如何走,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伤残鉴定程序的知识,供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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