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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民事诉讼可以吗

谢** 四川-宜宾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12 19:15:39 447人阅读

职务侵占罪民事诉讼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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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职务侵占罪民事诉讼可以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被害人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贵公司不能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是,为了充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还明确规定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然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2020-09-12 19:17:39 回复

职务侵占罪公诉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由此可见,职务侵占罪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一般需要经过公安机关追缴或犯罪嫌疑人退赔后,受害人(公司)仍然有损失的,可以向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当发现公司职员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警处理或者私下协商解决,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如果选择报警处理的,最好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追偿,及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尽最大可能索取赔偿。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被害人是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是,为了充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还明确规定了,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然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对于职务侵占罪,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解答如下,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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